“动物不会讲究品牌的吧?我应该比你更懂酒一些,高端汾酒喝起来的口感,不是茅台、五粮液之流可以比拟的,当年开帼大宴的时候,喝的就是这种酒嘛!”
试试才知道。
我和凌歌吃完饭,外面的天也黑的差不多了,她回汽船上拿来那两瓶汾酒,拧开盖子,香味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浓烈,我尝了一口,也说不上好喝不好喝,反正不比茅台差就是了。
为防止酒香味儿不够浓烈,我倒出一些来,洒在了地上,并且让负责这一区域的巡逻队撤离,只留下我和凌歌两个人,坐在台阶上,等待着。
然而,等了一个多小时,小狐狸也见踪影,可能离这里比较远,没闻到酒味儿吧。
“算啦,”凌歌打了个哈欠,“回去睡觉吧,好困!”
我刚要收起酒瓶,紫金山方向,忽然传来一声啸叫,听起来并不远,具体位置,像是那个祠堂的方位!
“嗷!”
“是它吗?”凌歌顿时不困了。
我摇头:“狐狸不是这么叫的,好像是狼吧?”
狼这个物种,我们从不惧怕,哪怕变异了也不惧,毕竟我们有槍。
狼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狼群”的威力,很显然,我们这两百人,更具有群体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