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刑法,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处十日以上……”
“你再给我把那两字说一遍。”黎秦越打断了她的话,有些想揍人。
卓稚抬眼看了她一眼,倒是没假惺惺地装作自己不知道黎秦越说的是哪两字。
嘴巴嗫嚅两下,低声道:“你不能强迫我接受那种服务。”
黎秦越快气笑了:“我是不是得夸你逻辑和法律都学得不错啊。”
“没学过。”卓稚道,“我就背了背。”
“还挺骄傲?”
“反正我不赔那个钱。”卓稚挺了挺身板,没看黎秦越,“那个事是不对的。”
黎秦越五味杂陈。
聚会时叫些牛郎公主,高端点搞些小明星作陪,这在她那个富二代圈子里,是最平常不过的事。
她虽然洁身自好对这些没兴趣,但耳濡目染该看的没少看,不该看的也长针眼看过不少,却从来没把这些和卓稚背的那些条例联系到一起。
因为但凡这些条例出现,不得是警察压着一队衣衫不整的抱头小姐、嫖客从电视里一一经过,太接地气了,根本不会在黎秦越的世界里出现。
但你能反驳吗?能说这不是一回事吗?
不能……
黎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