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他,发自肺腑地恨,恨不得生吃他的血肉。
我终于明白了,之前那个与世无争的我,只是虚伪罢了。我并不是什么都看透,什么都不在乎的“仙人”,而是因为那时的我还没经历过永失我爱的彻骨之痛。
以往的我不曾拥有过想揣在怀里藏起来的宝贝,所以什么都放得下。然而如今的我有了珍贵之人,我精心呵护至今,连一手指头都舍不得戳的宝贝,仅隔了一天的光景便满身血污地躺在那里生死不知。我可真是可怜又可悲,仁慈是胜者的胸襟,败者的借口。这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虎狼才可为君,你难不成要羔羊躺在豺狗的嘴里念叨众生平等?
全是屁话,全是迂腐。我做不到原谅我的仇人,我连自己的爱人都守不住,还拿什么去谈仁义道德。
关内百姓,皆有父母兄弟,骨肉亲眷。虏祸肆虐,铁蹄踏处,便成家破人亡。我的父亲、皇姐、也死于阿史那之手,然而我没有亲眼目睹,心中竟还能平静如斯。是我狼心狗肺,懦弱可欺,竟不止一次地给自己开脱——我努力过了,你又能让我怎样呢?
怎样?怎样!哪怕有朝一日,阿史那的马蹄子踩碎了我的脑袋,我化为厉鬼也要把他的心脏给挖出来。我要带着他一同坠回地狱,把他按进油锅里。渡不成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