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那购枪.支火.药的部队都回来了,王军那边依然一点动静也无。
战局呈现出诡异的平静。夏枫总有一种额上松果体时不时痒痒的错觉,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王军也开始用脑子作战了吗,她有些担心。
“圣雄大人,咱们何时动手攻南密滋。”精兵队长问道。
“想当王的哈里曼镇长都不急,你急什么!”唐轩之手上拿着他才看得懂的名单:□□兵三千,分成甲乙丙三团,每团一千人,千人长改名为团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