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派来的逗比,你四不四傻,在我偶像婚礼上那志得意满的模样,活脱脱的傻叉!”
我能怎么办?忍啊,谁让我就是被她吃定了呢!
不对,好像暴露了点什么,没错,我重新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叫做周诗珞。
已经过去了一年,我还是没有拍到那张照片,可是却离不开珞珞了,也不再在乎那一张照片了,因为珞珞的每个表情每个笑容都是我眼中最好的相片!
我将自己的大脑变成了相机,想要记住她的言行举止,记上一辈子。
在我死皮赖脸死缠烂打甚至叫上了珞珞偶像阿笙来帮忙,终于让珞珞点头做我这个“傻叉”的女朋友的时候,珞珞才十八岁,而我,二十八了!
老牛吃嫩草说的就是我!
本以为岳父岳母话嫌弃我这个大叔级别人物,可他们倒是对我很好,一听说要跟南家结亲,以后他们也是南笙和救命恩人家的亲戚,他们就巴不得立刻将女儿交给我。
而我本人如何,已经被他们给——忽——略——了!
虽然我的女朋友,老婆,乃至岳父岳母都是因为托妹妹妹夫的福气才有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爱着珞珞,我有信心,总有一天,我要挤走她心中偶像的位置,将我变成独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