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盘子,乐呵呵地坐在椅子上,殷勤地说:“老板,你尝尝我给你烤的肉……”
    江衍睨一眼他油乎乎的手,别过头看着程见渝的方向,声音有点闷,“你觉得我以前是混蛋吗?”
    阿胜一头雾水,顺着他视线快速看一眼,立刻懂了,紧紧抿着嘴唇,不给自己惹事。
    “说实话。”江衍不悦踢一脚凳子腿。
    阿胜抓抓头发,面色为难,斟酌着言辞说:“是有点,你和嫂子,我都看不下去,嫂子那么好的人,样样拔尖,可你不喜欢他,也不把他当回事,你们分手我觉得松口气,对你们彼此都好,但没想到您是真喜欢他……”
    江衍拧着眉,神色沉沉,有句话阿胜说错了,他喜欢程见渝,打第一眼见就喜欢。
    在遇到程见渝之前,他没谈过恋爱,看着身边朋友分分合合,纠缠不清,觉得无聊又无趣。如果为了解决生理欲望,去开展一段感情,那是最蠢的方式,他没把程见渝当小玩意,自始至终认为这是在谈恋爱。
    只不过这种喜欢,是带刺的,他习惯对程见渝态度冷冷淡淡,因为要看到程见渝主动讨好、想方设法勾引,低声下气的哄,这一切让他心花怒放,身体惬意,包括动不动生气在内,其实火气没那么大,不过是借机发火,逼迫程见渝温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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