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赶时间打包带走,改天再找你细聊。”
一席话说得金叔心情熨帖不少,脸上甚至挂了一点促狭,“你那个相好,什么时候带来瞧瞧?”能让流连花丛的薛窍收性,真想见识下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薛窍神秘兮兮道,“那家伙脸皮薄,等以后找机会吧,到时候带他来吃你亲手煮的面。”
金叔满是刀疤的脸上就挂了笑,“行,我等着。”不多时递出来一袋食物,又把码在柜上的硬币一枚一枚捡起来收好。
薛窍挥别金叔,拎着袋食物就上了桥,盘旋的桥路有如迷宫,对走了无数次的他而言,路线早就倒背如流。但他仍是走不快,时不时绕个小弯进了某座不起眼的房子,当他再出来时,要么手里多了些东西,要么少了另一些。
就这样走走停停,待他绕到顶层的桥路时,时间已经快到了正午,和清晨的低层截然不同,这里的温度足有四五十度,在高温射线下,裸露的皮肤会干裂焦烂,包裹严实的恒温服连同面罩又体现另一重功用。
薛窍难得收起了悠闲,步履匆匆只埋着头往蓝烟巷赶。这时段,受不了高温的黥徒要么挤去下层,要么躲在屋子里,街上半天才能瞧见一个人。
午时已到,薛窍站在一扇不起眼的门前,这是他这一程的终点。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