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罗伟浩承包的事情,承包期限是30年,总共支付承包款1440万元,扣除村里欠镇上的钱,还有支付一些其他费用,在扣除村委会的公款项目之后,还剩下1300万元,承包山地属于村集体,那么村里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这项收益,那么该如何分配?
在会议上罗伟浩提出了修葺入村公路的事情,并且带头捐献500万元作为修的工程款。
若要富,先修路是古训,罗伟浩一提出来就受到大多数人的拥护,毕竟这次的收入有1千多万,按人头分配,全村百多户,上千号人,人均能分到一万多元,每户能分到近十万元,在这个年均收入不足万元年的小山村里无疑是一笔巨款。有些人都在算计着是翻修老房子还是买辆小车,这些无疑都要求村里的道路上升一个等级之后才能实现。
最后,大家商量后一致决定,从承包款里拨出400万来,和罗伟浩捐赠的500万作为修路费用,包括村里的道路硬化和入村公路一直连同省道,全程5公里,同时在原先的石桥旁新修一座大桥。
剩下的钱,按人头分配,有成年人好未成年人之分,全村百多户,上千号人,人均分到近一万元。事情皆大欢喜。
在商谈土地承包的时候,罗伟浩就开始联系工程队,罗伟浩没有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