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一模一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一下子写好了。
言景则模仿着书店掌柜挂在书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的一份字帖私下里练了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的字也好好练了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做,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休息一下,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的书直接就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贯钱,这书只卖三百文。
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了。
“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
掌柜的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