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主共和政治的象征性人物牺牲,才可能做到。这两者之中无论产生哪一种,都会成为在感情面、现实面加强这种理念的要素。但是如果这种情况是经由民主共和阵营自己的手导演的,计划终将会流于阴谋。也就是说,这一切需要时间与踏实的努力才能够达成(但努力这种字眼并不是杨喜欢的)。
B的形成全凭A的达成结果,但是在同盟尚未能保有内政自治权的情况下,在行政末端的单位中建立起反帝国的地下组织也是可行的办法。特别是在税收与治安这两部门中,使位于第一线的人组织化,比起其他的活动更要来得优先。此外,还要在帝国内部、帝国支配之下的费沙自治领内部制造协力者,而这样的协力者即使不是有意识的也无妨。在靠近敌人权力中枢的地方,最好也派人设法渗透,如果能够制造出一些和己方互通声气的人则为最佳。虽然说来极为卑鄙下流,但是收买、胁迫,或为了激起对方相互之间的嫉妒仇视而应用的密告或中伤,都是应该要考虑的手段。
至于C,在B的情况下,费沙、特别是独立商人的协助是不可或缺的。同盟每年得向帝国缴纳一兆五千亿帝国马克的安全保障税,所以自然无法期待财政状况好转。向费沙商人以高利贷来筹措资金固然也是一种办法,但与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