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消失,而向着富态的方面发展了。
加之不用白天黑夜的干活,每天待在教室里风吹不到雨打不着,粗糙蜡黄的皮肤也变得细腻微白了起来。
虽然她保持了一贯的‘衣服不用太好能穿就行’的作风,身上的衣服并不多昂贵,但穿在她身上十分妥帖,米黄的颜色不仅把她的皮肤衬的更加白皙,还中和了她彪呼呼的风格,给她整个人添加了柔和的气质。
所以还有什么好气的呢,看到如此落魄的周勇和蒲美君,李娟顿时觉得无比顺畅,心里的那口气通顺了下来。
而周勇和蒲美君则是另一番滋味了,周勇暗咬牙根,李娟这个蠢货什么时候变的有脑子了,她现在应该正在给自己打钱啊,怎么会知道稳住自己的同时去报警,还把他给抓了。
而蒲美君就只关注李娟的穿戴了,虽然李娟身上的衣服不值什么钱,但她手上可是带着一个玉镯子,有眼界的人一看就能看出那镯子的品种和不凡来。
蒲美君嫉妒的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以前她站在财富之上傲视李娟,现在却好像翻了个个儿,她成了落魄的那个,而李娟摇身一变成了个富太。
凭什么!凭什么!
目光接触到周勇,是了,都是周勇!这个杀千刀的,他在外面养女人,生儿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