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般去往那命轮山最高峰的命宗祠堂去了。
路上。
三人谈天说地。
只听雷荆道:“叶欢师兄,你怎么这么草率啊,拜师可是大事,你瞧瞧你,起晚了不说,造型还怎么邋遢!”
叶欢闻言朝着自己身上一看,再朝雷荆和红莲身上一看,只见二人尽皆是盛装出席,尤其是雷荆,甚至还穿了一套西装,打扮的那是人模狗样,极其风骚。
红莲则没有雷荆那么夸张,只不过看得出也是精心打扮过。
这两人竟然如此重视?
叶欢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的还是那件初来栾山时的旧衣服,甚至昨天还忘了洗,一想到自己将要以这副面目示人,甚至拜师,叶欢便感觉一阵亚历山大。
“你们两个,竟然不早说!”
“这可是常识!”雷荆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道:“修仙路上的拜师礼,可是人生最重要的礼数之一,须知师尊传授的乃是真正的通天之路,这造化,这恩德,可谓比大海还要更加深远,要是不能给自己的师傅留个好印象的话,怕是今后百十来年都相当难过了。”
雷荆的话亦是引起红莲的共鸣。
两人尽皆点头,看向叶欢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叶欢想了想,不由得甩甩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