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葫中仙 > 第十二章 宁接阎王帖,莫触药王毒
切切此嘱。”
    在左下角的落款处,写的是“知名不具”四字,旁边又画了一个葫芦图案,正是传说中“毒手药王”的独门标记。
    他反复看了几遍,见那字体中透出些娟秀意韵,心中便有了些猜测,忽地扬声道:“贫道胡垆,道号‘太朴’,恳请‘药王’前辈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