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用力踏在对方的脑袋上,顿时脑浆飞溅,成了个无头尸体。
即便在这样,任宁仍不解气,来回践踏他的尸体,直到完全踩成一滩肉泥。
“给我杀!一个不留!”任宁双目血红,冲在大军的最前面,接二连三的砍掉敌人的脑袋,手段极其凶残。
仆兰微的死,需要有人买单,这几万敌军显然不够。
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任宁的逆鳞,触之即死!
任宁要让整个鲜卑族给仆兰微陪葬,从始至终,他都不是什么圣人,才不管是否滥杀无辜。
他的勇猛,极大的振奋了士兵的信心,两万精锐奋起杀敌,原本僵持不下的局面立刻扭转。
这一战,整整持续了半个时辰,任宁就像一只从地狱里逃出来的猛兽一样,嗜血如命。
整个身子都沾满了鲜血,面目狰狞不堪,他甚至不知这些血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他经历的大战不少,却是第一次亲自杀这么多人。
大炎两万精锐,成功将鲜卑三万五千骑兵全部剿灭,己方损失不到一万。
这种战绩,足以让士兵们疯狂。
数百年来,大炎士兵一直惧怕鲜卑士兵,甚至要数倍的兵力才能匹敌。
这种以少胜多的情况,实在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