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一帮人无声无息地赶来。
人去楼空的小巷,淡淡的血腥味弥漫隐匿在臭味中。
人群里,一个面上带着刀疤的壮汉嗅了嗅空气里的味道,拧了拧眉,随即看向被打翻了垃圾桶,对着为首的男人,说道:“头,他们应该刚离开不久。”
为首,男人五官清俊,凤眸微挑,他穿着一身墨色的中山装,身影颀长犹如修竹。
他手里拄着一根细长的拐杖,杖头俯卧着一条金龙,被苍白如雪的手握在了掌心里。
听到壮汉的话,他神色淡然,语调清冷:“既然离开了,我们也回去吧。”
壮汉一顿,有些不甘心:“可是,史密斯先生那里……”
闻言,男人凤眸微闪,微抬扫向他,明明毫无波澜,却依旧令人感觉到一丝畏惧:“一个酒酿饭桶,你怕什么。”
只不过是一个只会欺负女人的男人。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次史密斯合作失败完全是咎由自取,他想泄愤在那个女人身上,也不觉得可笑。
语落,壮汉噤语,但微沉的脸上依旧透露出几分不愿。
见状,男人准备转身的动作一顿,不轻不重地冷了一句:“狗得清楚谁是它的主人,如果连主人都认不得,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