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想换一下口味。
“可以,只要你喜欢,我也会喜欢的,说吧,想吃什么,去哪里吃。”温之书就是那种宠女友狂魔,只要乔黎珊喜欢的,他都可以,不介意。
“我想去路边摊换一换口味可以嘛,嘻嘻,在我以前上大学总去的。”乔黎珊就不客气地说出来了,她很怀念那种味道,已经好久没吃了,想去吃一次。
“啊?路边摊啊,你觉得我们这样过去合适吗,我倒是无所谓。”温之书听到路边摊的那一刻,他很是震惊。
因为他也许久没吃过路边摊了,也不怎么喜欢吃,只是有段时间被生活所迫才会吃路边摊的,既然乔黎珊想去,那他就陪着去,无所谓。
“为什么不合适呀,我上大学那时候经常去吃呢,现在算来已经四五年没吃过了,很是怀念。”乔黎珊并不觉得不妥,吃个路边摊有什么难的。
“不是,小宝贝,我的意思是,我们开这样的车去吃路边摊会更引人注目的,更何况我们又不是穿便装,你不是喜欢低调的嘛,我们这样去太高调了。”
他想说的是这个意思,乔黎珊觉得她开这样的车来公司接她已经算是高调,那开着这样的车去街上的路边摊吃岂不是更高调。
“哦,对哦,你说的的确很有道理,要不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