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漫漫,周世显索性说的更明白一些。
公司是什么,就是公家朝廷做不过来的生意,就鼓励大家来做,但以个体商人的形式做,又很难做大,也很难规范。
早在上千年前,咱华夏的老祖宗就提出过的概念,由很多人组成一个民间组织,共同经营一个事业,一起赚钱,这就是公司。
孙传庭终于明白了,点点头:“哦!”
孙怡人也在一旁,频频点头:“就是凑份子,搭伙做生意呗!”
这样一番解释,便通俗了许多。
周世显设想中,咱大明的公司与西洋人的公司有本质不同,比西洋人冷冰冰的公司文化,多了点家国情怀。
自然,这也是大明的人文特色所决定的。
周世显定下的公司章程,比较直观的大概有两点,其一,公司要服从政治团体,政治团体规范且保护公司。
其二,政治团体是有军事、外交、律法能力的,其中的差异大概就是地方总督与商队老板之间的差异。
搞公司这玩意,周世显没干过,可是见过呀!
有个公司,你可以雇人做事,雇人管理,雇人算账,自己想拼搏就拼搏,想休息就休息,而我会授予你们经营的权力,并且保护你们经营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