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同,是万万签不得的。
本来,胡兵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直本本分分做生意,无论是食材还是价格,在北城区都小有名气了,也有一定自己的客源,如果搬走了,那就是一切从头再来。
如果熊哥的啤酒广场真的挺好,客源充足,胡兵倒也不担心什么,一两年功夫,自己肯定是还能再干回来。
但是,熊哥这合同上的条款,写的有点儿不太合适了。原本胡兵租用自己现在那块儿地方,一年需要六万,而熊哥的摊子,面积小一小半不说,租金也是高达八万五!
不单单如此,更让胡兵受不了的是,熊哥的合同上还有一个不起眼的条款,那就是凡是入驻这个啤酒广场的,所有盈利均要上缴百分之八。
这个条款就够要人命了,这就相当于只要在这里的商户,熊哥直接就要走你将近一成的股份。
这将近一成的分红在再加上高额的租金,胡兵要是在熊哥这里干,一年至少得贡上去十好几万!这已经不是租赁关系了,而是让熊哥咬着脖颈来喝血!
这合同,能签吗?
胡兵这次过来,其实也有打探军情的想法。熊哥的啤酒广场,自己也看了,说实在的,大确实是挺大,但是无论是装修还是设计,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