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一点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说话间,这搭讪男还故意撩起袖子,把自己手臂上的狼头纹身给露了出来,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儿的样子。
看到这里,调酒师立即吓得赶紧低下头,也没心思理会云沫雪到底有没有听进去,不敢再多管闲事。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可不想惹事,尤其惹上那些混社会的狠人们。而很明显,这个手臂上纹着狼头的男人,应该是这一带狼头帮的混子,狼头帮貌似势力还不小,附近很多酒吧、娱乐城、洗脚城都不敢招惹狼头帮。
“草,算你小子识相。”
见调酒师吓得不敢说话,搭讪男这才低声骂骂咧咧一句悠然坐在那喝着啤酒,等着云沫雪喝醉了好“捡尸”。
此时,云沫雪正黯然神伤,心力交瘁,哪里有心思听别人说话,所以根本没把调酒师的话听进去,而是直接拿起一杯轩诗尼就往肚子里灌去。
装酒的杯子是一个个修长高脚杯,在灯光的照射下,闪耀着金黄色的光泽,轩诗尼是上等的白兰地,由葡萄酒蒸馏产生,酒精浓度一般来说都是很高的,却被不怎么擅长饮酒的云沫雪强忍着反胃喝下去。
“喝吧,就算再难喝,也要喝下去,醉了就能把他的一切彻底忘掉,再也不用那么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