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县太爷的话,那周氏每次都是约我们在无人处见面,行事较为谨慎,所以怕是没有人证的。”张大山十分无奈的道。
自己当初就不该被那银子所吸引,答应了周氏的话,不然今日又何至如此。
一想到这里,张大山看向周氏的眼神便充满的恶毒与愤恨,就像是地狱里的恶鬼一般。
加上那蓬乱的头发和脸上模糊不清的血污,看上去更是狰狞可怖。
周氏不由的缩了缩脖子,害怕的低下了头。
愤恨之后,张大山好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大人,小的虽没有人证,但是小的有物证,那日周氏来找小人商量此事的时候,给了小人一包银子,那荷包上就有周氏的记号。”
“哦,那荷包现在何处,快快呈上来。”闻言县令忙问道。
张大山忙在身上摸索着拿出那个青色的布袋荷包,之间上面绣着一个小小的‘巧’字。
巧,乃是周氏在娘家的小名,有许多人在未出嫁的时候都会在自己的绣作或是小物件上绣上自己的名字,用来做标记。
而此时张大山手里的荷包正式周氏未出嫁前在娘家做的,当时看着这个钱袋旧了,就随意的包了银子给了张大山。
没想到此时却成了公堂之上,治她罪的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