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丰田sa的确是山寨甲壳虫,这一点是无论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的,两辆车摆一块儿直接让人傻傻分不清楚,但这时候的汽车实际上就是大家你山寨我我山寨你,并没有外形专利什么的。而且这款破车在倭国也没卖出几辆,这时候倭国人哪有钱买私家车,也就是些有钱的驻日米君图个新鲜,偶尔有人买,从四七年投产到五二年停产,也不过才造了两百多辆。
但是,这款车却在丰田汽车最艰难时期延续着最后一丝生机,所以杨丰必须给斩断了,而且要以最凶残地方式。
专利问题是大问题,大明帝国在专利保护上是绝不含糊的,而且大众汽车在大明帝国也的确拥有甲壳虫的汽车外形专利,所以大众汽车毫无疑问地胜诉,丰田公司必须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一千万美元。这里面包括保时捷老爷子的个人精神损失,他辛辛苦苦设计出的经典车型,被倭国人山寨成一坨垃圾,连累他都被人笑话,当然得要精神损失费了。
但判决至今丰田也没有做出回应,所以同样必须强制执行,至于强制执行的方式同样等会儿再说。
还有华丰食品公司起诉倭国一家食品公司,后者盗用华丰公司的方便面专利,而且令人发指的是连包装图案都盗用,甚至还卖到了米国,给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