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了上半部分,你说可能性有多少?”
“可能性确实不大,但如果不是这要的话,那你怎么解释这一切?”
“你们别忘了,还有次品呢?”
“你就扯吧,那些次品不都砸了吗?”
“老钱,我劝你还是多读读书比较好,你要说是明代早期的官窑瓷器,次品确实一般都直接砸了,很少有流传到民间,但这可是乾隆时期,次品可都是在本地处理的。”
“还有这种说法?”
“什么叫还有这种说法,这是有历史明确记载的好不好……”说话那人就讲解起来。
话说,乾隆七年六月,乾隆专门下了了一道谕旨,说:“嗣后脚货,不必来京,即在本地变价。钦此。”
唐英担心如果每年将次品在本地销售,一些民窑会借机仿制,最后对官窑不利,于是于乾隆八年建议:“落选之黄器,五爪龙等件照旧酌估价值,以备查核,仍附运进京”,而其他瓷器,“不妨在外变价”。
针对唐英奏折,乾隆的批复是:“黄器如所请行。五爪龙者,外边常有,仍照原议行。”
乾隆这么批复,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就地变价可以节省长途运费及减少途中破损;二是在次色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