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出过一位司马。剩余部分则北上中原,居于郑国,曾担任过士师职位,协助子产铸刑书,所以对刑律很是精通。
邓飞在数年前以游士身份辗转来到了晋国,投身于籍秦家中,却没有做委质效忠的家臣,而是成了自由身的幕僚,平日的职责是庶子大夫的辅助和法律顾问。
说起律法,就聊到了第一位将成文法公开化的人,郑卿子产,邓飞对他推崇不已。
“郑子产名驷侨,郑国七穆之一,昔日子产铸刑书,公布于新郑,使国人皆能观看,知刑罪之缘由,那时飞尚在襁褓。”
赵无恤道:“然而无恤听闻,晋大夫叔向曾批评子产此举,其辩论孰对孰错,先生能否与我详细说说此事。”
邓飞自然知无不言,原来当得知子产铸刑书后,子产在晋国的好友,羊舌氏的叔向便痛心疾首地写信劝他,信中是这么说的:
开始我还对你寄予厚望,现在却全然绝望了。上古先王不制定刑法,这是害怕民众为此产生争夺之心,却无法防止犯罪。一旦让小民知道法律,他们就不再忌惮上位者,争斗之心就会因此而产生。他们将会弃礼而征于刑书,上面刻划的一字一句,都要争讼个明白,其结果就是乱狱滋丰,贿赂并行。
昔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