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科幻小说 > 春秋我为王 > 正文 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为亲复仇,自古以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笔趣阁
    .BiQuKu.La#”
    临漳学宫中,公羊高在对众人阐述他的“大复仇”理念。
    “王亥在有易氏为客而淫有易之妾,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是故王亥之子上甲微从河伯氏处借师而伐有易,灭之,遂杀绵臣。”
    “宗周末年时,秦仲在西犬丘被西戎攻杀,其子秦庄公继位,生子三人。过了一代人后,秦庄公死,本应该由长子世父继位,然而世父却说:‘戎杀我祖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于是世父便将君位让给弟弟秦襄公,自己带兵前去攻击西戎。”
    三代之时,血亲复仇曾是礼仪,规范着世人的生活,它也是一种道德律令,引导着当时人们的选择。
    春秋时期去古未远,这种古老的习俗得以保留,所以这时候,同时又是复仇现象最为频现的时期。
    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楚人的复仇。
    这次伍封刺杀案的几个涉及人物:伍子胥、伯嚭、屈敖,他们的祖辈或者自身,都有参与血亲复仇的事迹。
    屈敖的祖先子灵(屈巫臣)因为族人被楚国的令尹、司马所害,遂助晋国谋楚,最后让自己的两个仇人疲于奔命而死。伍子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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