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统的理官们,依然是统治的工具,不是统治本身,只要国君需要,他们随时会被提出来,作为百姓眼中的“酷吏”,替君主的决定背锅受过……
这次判决,邓析在赵无恤的支持下顶住压力,维护了国法的严肃性,同时让“复仇不犯法”这种自古以来极为正常的事自此一去不复返。但随着赵无恤的一纸特赦,国君和太子倒是做了好人,却让邓析成了百姓眼中的坏人,集天下之恶于一身的滋味,不好受啊……
“谁让吾等是君上的臣子呢?”
邓析是名法之学创始人,但他不是那种为了法律的公正,能够与国君对着干的强项令,这口锅,他只能背。因为律法在这个时代,是极其脆弱的幼苗,在赵侯羽翼之下方能成长,一旦没了赵氏支持,只怕会被巨大的舆情和顽固的礼制摧垮。为了让律法能够延续,一些委屈和不公,邓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视法本身为君权附庸,这是春秋战国法家的核心思想,法是用来限制臣、民的,却唯独不是用来限制君主的,反而是用来加强君权的,这与后世的立宪修法差距极大。
不仅自己背锅,邓析还苦口婆心迪地告诫后辈道:“西门豹,汝记住,赫赫君权之下,均为蝼蚁……吾等能做的,就是接受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