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是陆裴先签名的,是陆裴先不要她的!
只有陆裴甩人的份,苏蔓没资格甩他!
……
跟陆裴大吵一架后,苏蔓好几天都没吃好饭,心情沮丧到了极点。
当陆裴主动把一份签好字的离婚协议寄到宣家时,苏蔓格外的讶异。
原来如此,陆裴的自尊心极强,他无法忍受是她先签的名,所以他重新打印了一份协议,由他带头签上名字,这样一来,离婚就像是他先提出来的,而苏蔓显得好像是被迫接受一样。
可这只是“陆裴式”自欺欺人罢了。
苏蔓看了一眼协议,上面的条例跟苏蔓拟定的那个版本一样,而且还增加了一个额外的条例,连小才的抚养权他都不要了,这肯定是陆裴气上心头的想法,他就是想间接告诉苏蔓,他很洒脱,他不在乎。
管他是不是在赌气,能离就好。
苏蔓拿起钢笔,在协议上签好名字,然后装进文件袋,本想立即把协议送去民政局,但发现今天正好是周六,民政局不上班,只好把文件袋先搁置在书架上。
到了周一,正好是芮秋开庭的日子,苏蔓一下就把这个文件袋忘在了身后。
她急匆匆赶到了法庭,以家属的身份坐在旁听席上。
首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