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酒店最管理层,一名东方男子站在窗边,静静地注视着金角湾教堂,看着那圆顶建筑,看着一只只飞起的白鸽。
男人一米八有余,面容俊朗,身材挺拔,是个很有气质的男士。他右手中指上有一道伤疤,仿佛个胎记一样,又仿佛是牙印。
伤疤上,戴着一枚南疆血玉指环,散发着丝丝凉气。
不知看了多久,有人进来了,恭敬道:“大少爷,我们拜会了奥纳西斯家族,对方邀请我们去赴宴,莱曼家主的五十岁生日宴,两周后举行。”
“嗯。”男子点了一下头,依旧注视着教堂的白鸽。
“跨过奥纳西斯家族,就可以直入华夏了,我很怀念京城的味道,腐烂又辉煌。”
李尚在首山郊区逗留了两天,扩充了茉莉团的人数。
原本只有一百多人,现在近三百人了。
岛上的刺客大部分还是要回去的,他们不喜欢到处奔波,更喜欢在灰色地带突破自我。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达瓦西留了下来,这个南美人比血狂还要厉害几分,是真真正正的疯狂刺客。
至此,李尚拥有三个顶尖刺客,血狂、蓝鲸、达瓦西,可以组建三个小分队了,一个分队一百人,平均实力已经超过杀破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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