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自己一部分的利益,来获得心理层面上的满足,这其实就是利人和利己的双重体现!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
有人在公交车站上等公交车,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等车的突发癫痫倒在地上了……
在整个公交车站之中,并没有任何一个第三者存在,这个时候对于这个人来说,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报警,就会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尽管可能这样的行为,会让这个人上班迟到,甚至可能被扣掉奖金,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这样的代价其实也并不是不能接受的,至少比起见死不救来说内心受到的谴责来说,这样的代价可以说是完全可以被忽略不计的……
简单来说,打电话报警或者叫救护车,本质来说,是一种利人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又会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满足和安宁,这种满足和安宁,超过了可能因为迟到而让自己遭受的惩罚,所以这样的行为,就是一种利人利己的行为……
这也就是两者高度统一的地方!
而如果迟到的惩罚并不是只是罚扣奖金,而是被开除的话,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在这个时候,利己的属性完全可能会占据上风,这个人可能拨打一个电话之后,就会第一时间选择赶公交车,又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