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偷狗贼则是深恶痛绝,觉得这样的人,就算是枪毙一百次都不为过,因为这样的人,不仅仅是偷掉了别人家的狗,同样也是在摧残那些真正的把狗当成家庭之中一员的人的感情,对于狗的犯罪,当然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因此让人产生的了痛苦,感到的悲伤,那么自然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情!
这样的差异,其实也就是因为两者的理念有根本上的不同而已!
事实上,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对于动物的态度,也势必会伴随着他们接受的教育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而变得逐渐温和起来……
在贫穷落后野蛮的时代之中,所有的动物都是人类的敌人,也都是人类的食物,没有什么动物是不能被猎杀食用的,因为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就像是古代的时候,像是大象这种动物,天然就对于人类的村庄有潜在的破坏威胁,这种动物天生力大无穷,只要靠近村庄,就很可能对人类造成巨大的伤亡,在这个时候,能够有能力猎杀掉这种庞然大物的,必然会成为人类之中的英雄人物……
同样的道理,像是狮子老虎鳄鱼其实都是如此,在过去的时候,人类和这些大自然之中的猛兽,其实是始终处在一个猎杀与被猎杀的位置上的,现代人看古代人进行围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