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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高利贷逼人死亡的案件,其实也是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去考虑的……
如果跳楼的人,本身借钱是出于自身的原因,并且明确自己借钱的高利息,那么他就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去负责,无论高利贷用什么样的手段去逼迫他,只要不涉及犯罪行为,那么他自己最终跳楼,就是咎由自取的……
不管是他借钱去赌博也好,还是做别的事情也好,只要最终是还不出钱,那就是自己的问题……
从因果关系上来说,这就是属于所谓的自作孽不可活……
而反之,如果借钱本身因为一些圈套,又或者是受到了放贷者的欺诈,那么案件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如果跳楼自杀的借贷者,在借贷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