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银钱,就可以随时赎回此地。
刘修与张屠夫签定的契约里,并没有说明是永佃还是三十年内可赎,现在刘钧说是双方默认三十年可赎。
张屠夫这会倒不气了,实在是气乐了。
他不知道这个刘二愣子哪来的一股子愣劲,居然还跟他扯这些。算,让他算,他倒想看看这小子最后能算出个什么鸟毛来。你再算,最后也得乖乖的把地送到他手上来。
“当然,地既然已经卖出去了,大家又都有见证,我们刘家也不会马上反悔要赎地。现在提一下,只是让大家见证下,这是双方默认可赎回的。嗯,现在我们接下来算账。”
“张老爷,按照乡俗旧例,这活卖的地,其实还是可以找价的,对吧?”
找价,这也是明代土地买卖里坑爹的一项。
所谓找价,就是你和买家商量好了价格把地卖了,然后你也拿了额外的画字银什么的,然后你过后又觉得卖的价钱低了,因此,不管是地卖了一天也好,卖了一年两年,三年五载也罢,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再去找买家,要求找价。
也就是加钱。
而且最坑爹的是,找价还可以不止找一次,只要你愿意,隔断时间你可以再去找一次价,直到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