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从朝廷运送粮食过去,可以直接在朝鲜本地采买,虽然也要花钱购买,但节省了路程和大量运费,其实相当划算。
至于刘钧奏报中提出他向朝鲜租借了两个大岛做水师的军港基地之类的,崇祯没怎么放在眼里,既然一年只有两千两银子,而且朝鲜也愿意借,且这笔银子还不需要朝廷支付,他就更没意见了。
何况刘钧还说要以这两个岛做贸易港,跟朝鲜做贸易,一年还能上缴给朝廷不少银子,那他还有什么可反对的。
朝鲜要想要共同防御,崇祯也同意刘钧代表大明答应了,本来嘛,做为宗主国,大明就有权利和义务帮助蕃属国防御敌人,当年日本侵略朝鲜,大明就出兵帮他们复国了。而同样的,做为宗主国,他也有权利要求臣属藩国出兵协助作战。
当年的萨尔浒之战,朝鲜人就派了一万三千人出战,虽然这些朝鲜兵打起仗来还不如明军,但是,这却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今再次宣告一遍,也有助于稳固修复双方的关系。
刘钧在奏章上要求以后一年四贡,每次进贡只贡少量朝鲜真正的土产,而不必再进行官方的朝贡贸易和官方和买,因为这种官方的朝贡贸易太麻烦,和买也是一样。不如改为民间自由贸易,如此一来,朝廷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