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的戎政府街的宝和等六处皇店﹐即由一提督太监督理﹐另有司房钞条书手数十名﹐提督太监的厅廨即设于宝和店中。
开设皇店的目的主要在于营利﹐具体营业或为茶酒店﹐或为牙店﹑货栈﹐或用作娼优所居的花酒铺﹐有的则用来征收商税。其中仅宝和六店﹐一年所征之税即达数万两。
但是皇店的经管官员。经常借着皇帝的名号,凭借权势,随意拦截商人,横征暴敛,敲诈勒索。
到了现在。其实皇店虽多,但真正交到皇帝手里的钱却很少了。多数收益,都被那些经手的人给贪污了。
别说一年两百万,一年能有一百万皇帝都要笑的合不拢嘴了。朱慈烺虽年轻,可也是懂得银钱的作用的。
皇店这个东西,刘钧认为,只要经营的好,是真的很好赚钱的,有皇店这块金字招牌,什么生意做不好?
不过刘钧要承包皇店并不是为了赚钱,要赚钱刘钧有的是法子。他要承包这个皇店,一来是不想那些官吏太监们继任利用皇店打着皇帝的名号四处贪污索要。另一方面,他想利用这个皇店,来把那些勋贵、皇亲国戚们弥补一下。
刘钧打算把这些人都拉进这个皇店生意里来,但不需要他们真正参与经营,只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