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晚明,不仅那些宗室勋戚们享受这种受赐和优免的特权,连那些有功名的士人和官员们也享受这种特权好处。
一些穷困百姓之子,一旦科举得中,只要进了举人,就会有百姓前来投献土地,和卖身为奴,一旦中了进士,那更是不得了,许多生意不小的商人都会主动前来做奴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明末之时,天下虽有十余亿亩土地,过亿百姓,然则实际上朝廷却收不到税,征不到粮,朝廷的开支最后都只压到了极少数的一部份百姓的头上,还全是些穷困百姓,终究导致了各种民乱产生,社会崩溃。
就如开封,一个产粮大区,但田地却多兼并到了以周王为首的这些势家之中。
明代徭役之重,甚至超过税粮。
但是,王府和勋贵庄田却享有
优免权。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即可在其荫蔽之下,免充国家差役。走头无路的农民,
甚至中小地主,为了躲避“差役苦累”,便往往“将自己田产投进王府,将子弟投献,充当奴仆。
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等级。
在等级的阶梯上,他们虽然低于贵族,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
在政治身份上,他们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