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上仍然指的是“免役”。明代役法,“以民为役,以田制役”。役的编佥对象
有二,一是人丁,一是田亩。来自田产之役,在法律上称为“有赋役”,即因田粮而佥
派之役。来自人丁之役,在法律上称为“无赋役”。即不是出自田粮而出自人身之役。
《大明律纂注》云:“赋者田产税粮,役者当差。有赋役谓有田粮当差,无赋役谓无田
粮止当本身杂泛差役”。
不仅官绅本人及家庭人丁有免役之特权,而且其田
产也有部分或全部免役之特权。
在法律上,限额优免要求优免田之外的“余田”与民一体当差。
但是,官绅等级同贵
族一样,无视国家法令,大都冲破法定权利界限。而按习惯权利行事。因此实际上实行
的是全额优免,“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不仅官户本户如此。而且依附于他
们的“佃户丛仆,疏属远亲,与其蔓延之种”,也“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
粒充应役之劳”。
周王是大明各亲王藩中最久远的一支,久镇开封。各代周王得到的朝廷赐田加上他们历代以来奏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