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运销成本为每担一块,税后收益为五百万块。再扣除营业税和所得税、房产税等,税后净收益三百一十万余。”
“非常不错,半年盐税收益两千五百万块,还有其余各项税收一百八十余万。很好。”刘钧称赞道。
盐税过去一直是各朝财政收入的大头,因为人人都要吃盐,因此盐税实际相当于人头税。采之不竭的盐,被官府严格控制。成为极其贵重的必须消耗品。
盐的税收是成本的两三倍。
不过大明的盐务一直很**,虽然各种改革,可根除不了特权阶层。因此这改革也就治标不治本,最终朝廷能到手的盐税不过百余万两,少的可怜。相比起唐宋时盐税占据财政半边天的情况,那是远远不及。
只不过是造就了无数身家百万的大盐商。
百姓不但没得到半分利益,反而盐都吃不起,高价买来的都是些劣质盐。这也引得无数盐贩走私贩卖私盐,让地方治安更加混乱。
刘钧承包的盐运销,采用了全新的体系,把产、运、销分离,甚至只做批发商,允许且不限制的任由百姓商人购买批发,运到县里乡村贩卖。
他们产的盐质量更好,价格却比过去低,也打破了贩盐的门槛,再不必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