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论,他想,非常想,谁不想有情人终成眷属,他等了一千多年,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可他不能。
六百五十多年了,凭借前世的记忆,他仅仅用五年就修成了妖身,又用五年,修到了太乙金仙境。
原本的玉帝已经魂飞魄散了,玉帝给他的承诺,也早就已经不作数了。霓裳,只能靠他自己守护。
所以,这六百多年来,他不断地重复着前往地府查探霓裳的转世地点,守护在她身旁,直到她去世之后,又再前往地府查探下一世转世的过程。
在最初的时候,他满心以为他已经不再是天将,无需再忌讳天条,可以按着自己的愿望去生活,与霓裳结婚,生子,给她一个美满的人生。
可是他错了。
妖与人不相容,这不仅仅是天庭的规矩,不仅仅是天军恪守的原则,更是三界深入人心的不成文的规定。
六百多年的光阴里,他试过暴露猪妖的身份被天军追杀,试过惹怒妖王被群妖追杀,试过暴露身份而被请来的各种和尚道士骚扰,甚至曾经因此而害死过霓裳。
人的命运在这乱世之中如同风中的烛火,一只不容于妖的妖,又何尝不是呢?
若是真与霓裳成婚,万一有朝一日暴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