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用这样的称呼。
于绍威扬起嘴角,摘下脸上的墨镜,露出一双勾人的桃花眼,“陈叔叔,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绍威啊。”
于绍威脸上是不变的灿烂阳光的笑容,配合着白嫩的皮肤和精致的酒窝,看着便很招人喜欢。
店家侧着脑袋似乎在回忆,见对方没想起来,于绍威鼓起脸蛋,“这样你可想起来了?我是之前常常带着倾然来吃冰的小胖子啊。”
于绍威这么一说,店家瞬间便想了起来,瞪着眼睛,眼里写满了不敢相信。
谁能想到当年那可爱的小胖墩,如今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这样耀眼的人物?
店里每天都会有很多孩子来吃冰,但像于绍威和顾倾然这种天天来报道的却不多见。
而且,于绍威小时候那样的体格,店家自然是印象深刻的。
于绍威天生就是自来熟的性子,即便小时候胖乎乎的,依旧很讨同学和大人的喜欢。
如今长着这么一张俊脸,更是让平日里不到放学时间点就很冷清的店,都坐满了客人。
客人大多是住在附近的年轻少女,这一片是城中村,可再往前走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却是a市有名的富人住宅区。
这些女孩大多是听闻消息后从那片区域赶过来看帅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