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还算朋友吗?”
杜明轩啃着手指头,忽然,拿起手机,走到一旁打了个电话。
五分钟过后,他喜笑颜开的回来,看来有结果了。
“你小子运气不错,明和堂正缺一个中医师,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明和堂可不是那么容易进的,除了考验本事,还有各种繁复的规矩,你可要想好了。”
沈鹤举起酒杯,“多谢杜大哥,成与不成,全看我个人。”
明和堂,沈鹤早有耳闻,在帝都这个地界上,那里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大医馆。
创办人李明和乃是御医,明和堂使用的方子大多也是御用的房子,别的不说,光是这气派,就是帝都当中的独一份儿。
帝都人讲究这个,哪怕是吃药也喜欢吃有来头的药。
所以,明和堂虽然是医馆,可赚钱的能力丝毫不比那些上市公司差。
穿上明和堂的制服,本身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两个人推杯换盏,好像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杜明轩酒量很差,三五杯之后,已经摇摇晃晃。
“杜大哥,要不今天就这样吧?改日,我单独请你。”
杜明轩红着脸,大手一挥,“不行啊,还没喝尽兴呢,你在这里等着,我先去放水,一会儿回来接着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