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而出。染红了白色的征袍。
孙钰的这三万人虽然都是新训练的,但是他们以前都是河西郡和古西郡的官兵降卒,百战精兵已然见惯了鲜血,此时与朝廷官兵厮杀起来,没有半分的惧色。
“噗噗噗!!!”无数的士兵跟在孙钰身后,向中路奋力的突破、碾压;每个士兵都稳稳的端着手中的长枪,发现敌军直接刺去,借组战马之力,力量宏大,基本没有士兵能抵挡的住。
这就是骑兵的厉害之处。不但有强大的冲击力,还能让士兵战力大增,长枪刺下比敌人力量大上很多。
不多时,孙钰便冲破了前方三个方阵。所有的骑兵都压了上来,阵形意乱,敌军心无斗志,很多都死在了马蹄之下,但是大多数都王后奔逃。
一万五千前军,瞬间作鸟兽散。
此时。孙钰的骑兵已经没有了先前的冲击力,全部都勒住战马停了下来,前方还有十几个方阵在等着,孙钰咬了咬牙,带着骑兵继续突击。
“弟兄们,杀啊!”
孙钰再次发起了冲锋,万马奔腾犹如海啸来袭,声势浩大,加上刚才交战之威,所有的官兵都在此时慌了神,手上握住的战斗都在轻微的颤抖了起来,额上冷汗直流。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