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屯离开平县城并不远,姐弟二人一大早出发,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城里。
孟清在街市就地摆了个摊,嘱咐过孟松每种野味的价格后,就扛着仅有的野鹿去了县里最大的酒楼。
酒楼掌柜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脸上每条皱纹都显示着精明。
“掌柜的,收野鹿吗?今天刚打的。” 孟清扛着野鹿,立马收获了一大批好奇的视线。
开屏县靠山靠水,经常有村民拿了打来的山货来酒楼买,掌柜已是见怪不怪。
“放下吧,我让人看看。”
掌柜让小二把野鹿卸下,里里外外看了个遍,才惊奇道:“女娃子,这是你家谁打的,竟然连伤痕都没有!”
这时候的人打猎,甭管用弓箭还是陷阱,总归会在猎物身上留下伤痕。
能用弓箭射中猎物的眼睛,使其一击毙命,就可以说是很高明的猎手了。
而孟清扛过来的鹿,里里外外竟没有一道伤痕!
孟清笑笑,没有正面回答:“你们收不收,我赶时间。”
“收,当然收!”掌柜瞬间笑眯了眼,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一贯钱,如何?”
野鹿不是什么稀奇山货,拿去酒楼卖,一般也就十几枚铜板,一贯钱已经是很高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