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带着金丝眼睛斯斯文文的男人,形象倒是很有读书人的味道,和他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的,令人感觉很舒服。
哪个班被林叔叔带到,肯定很有福气。
他为自己是第一个见到林家三口的人而暗自窃喜。
一整天,三年二班小同学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林景衡身上,就连小霸王甘小雨都亲口表示自己要罩着这个转学生,这可是难得的事情,能让全班最调皮捣蛋的甘小雨都喜欢的人,顾即掰着手指头都数不出三个来。
很快就到了放学,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回家,林景衡再受欢迎,但班里已经形成了小集体,一时半会也融不进一个小团队,现在他像是落了单,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出教室门口。
于是同样孤零零的顾即瞅准机会,一拉书包就跟了上去。
可能林景衡发育好,两条腿长得长,顾即追出去的时候林景衡已经甩他一大截,不得已他只得追着林景衡的背影跑了一会,快到校门口的时候,终于只有几步之隔。
顾即眉开眼笑的跑上去,声音很脆的喊了声,“林景衡。”
林景衡脚步一顿,转过头来看他,末了,依旧是那种客客气气的神情和语气,“顾即,有事吗?”
顾即为他记住了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开心,他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