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资格。
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朝,已经非常完备了,普通的学子首先要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三级考试,获得秀才功名,也就是所谓的生员。成为光荣的士人集团的预备队。
取得秀才功名并不意味着就能考举人,毕竟一省之中。读书人何其之多,就拿南直隶来说,乡试录取名额只有一百人,而秀才何止万人,僧多粥少,必须要进行筛选。
考中秀才之后。要定期参加岁考,旨在检查其学习情况。府、州、县学的附生、增生、廪生均须参加。岁考实行“六等黜陟法”,即将考试成绩评定为六等,根据成绩对生员的身份进行黜陟,如增生、附生补为廪生。廪生降为增生、附生等。此外,对成绩考列五、六等者,还有青衣和发社两种惩黜。着蓝衫本为生员身份的象征,“青衣”处分即使被惩生员改着青杉,曰“青衣”;“发社”即由县学降入乡社学;最严重的处分是革黜为民。
别以为这就完了,岁考之后,在乡试之前,还有科考,科考是乡试的预选考试,成绩分三等,其一二等及三等大省前十名、中小省前五名准应乡试。
除科考外,旨在选送参加乡试人员的考试还有生员、贡生、监生的“录科”和“录遗”。所谓录科,即科考成绩三等未获得参加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