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再来我的公司,这里不欢迎你。”在齐梦瑶看来,李大成不仅是瘟神,还是无赖,色狼,面对这个男人,她早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冷静,什么形象,什么气度,她全都不在乎,只希望对方快点儿离开她的公司,快点儿消失在她的眼前,越快越好,如果加个时间的话,她希望是一眨眼。
太可恶了!
当然,这种激动、愤恨的心情,完全是基于面对对方时的无力,如果在对方砸场子的时候拥有还手之力,如果在对方强势霸道的行为下能够挺过去,哪怕她对自己和自己的公司有那么一丢丢的信心,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不顾形象的将对方赶走了。
这,也是她的无奈之举。
或许正因为如此,她对李大成的感情很复杂,既恨对方的嚣张放肆,却又非常的羡慕嫉妒,试问天下间,谁不想让他人臣服与己?在这一行里面也是如此,她做不到,富比做不到,之前也没有行里人能够做到,可是,这个男人却做到了,想砸谁就砸谁,而且一砸一个准儿,简直就是横行行内,人见人躲,又如何不让她羡慕嫉妒恨呢?
她有时候甚至在心里暗暗憧憬,如果自己将来有那么一天,想砸谁就砸谁,认栽的认栽,臣服的臣服,那该多好啊。牛-逼,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