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样,仅仅为了一首自己喜欢的作品,就要为唱片公司贡献一整张唱片的销量。
而实际情况还不止如此,音乐爱好者们可以更进一步地,将自己喜欢的作品,收集到一起,成为真正的“金曲荟萃”。
当然了,这种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音乐分享,绝大部分都是非授权的。
唱片公司对此,表现得很无力。那种认为一纸诉状就能搞定的想法,和相信警察可以百分之百破案一样幼稚。
这个矛盾,有点类似十几年前录像带所产生的行业冲击。
别看现在好莱坞公司把发行电影录像带看成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可当时他们担心人们不走进电影院,进而对录像带欲除之而后快。
如此情况,似乎有点可笑,但在利益面前,远见卓识不见得必不可少。
相比于现阶段的唱片公司们,对“互联网+数字音乐”这个“怪物”的摸不着头脑,唐焕则心中明镜一样,随身听的升级版,数字音乐播放器是时候以席卷之势,登上历史舞台了。
或许,原本时空里人们对这种产品更耳熟能详的名字,是直接用一种数字音乐格式来指代的“MP3”。
当然了,现在的“MP3”数字音乐格式,就和“VCD”一样,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