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
再有,ipod的399美元售价,也被一些人认为定得过高,博客社区里便迅速流行起一句话,“这是白痴给我们的产品定的价。”
其实,在这个表象下,隐藏着对数字音乐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ipod旗帜鲜明地表示了对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支持,它的塑料包装上还印了一条简明的标语:“don’t_steal_music.”“不要盗版音乐。”
在产品的实现上,ipod也使用了旨在保护数字音乐版权的技术手段。
比如,要把音乐装进ipod,只能通过usb,将ipod连接到计算机上,用苹果电脑公司的软件itunes,来“同步”;反过来,不支持将ipod里面的音乐“同步”出来。
消费者买到ipod这个数字音乐播放设备后,为了获得数字音乐内容,有两个来源可供选择:一个是购买正版cd,然后用itunes软件数字编码;另一个就是直接从itunes网上商店购买其已经从唱片公司获得正版授权的音乐作品。
发牢骚者感觉:花了399美元把ipod买到手后,还要为每首歌曲花费99美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群体当中,很大一部分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