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却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上一世,派拉蒙和漫威影业没有签署合作协议,而是一部作品接着一部地拍摄,第一部“钢铁侠”成功了,随后环球影业拍摄的“无敌浩克”失败了,于是漫威影业又绕回来找到了派拉蒙,先是“钢铁侠2”,然后是“雷神”,再是“美国队长”,双方始终是每部作品单独合作,漫威宇宙的概念也十分模糊,即使是漫威影业自己也没有建立起“宇宙”的这个概念。所以,当迪斯尼察觉到商机时,轻而易举就割断了漫威影业和派拉蒙之间的纽带。
兰斯的想法是,分成两个步骤完成对漫威的收购。第一步是纯粹的电影合作,兰斯将会提出宏伟的漫威宇宙计划,然后由混沌影业和漫威影业合作开发,制作“钢铁侠”、“雷神”、“美国队长”等作品,最后以“复仇者联盟”收尾;第二步则是在混沌影业在“复仇者联盟”上映之前完成原始积累,直接收购整个漫威,让漫威变成混沌影业旗下的一个分支部门,真正地完成混沌影业的蜕变。
如此一来,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其他公司染指漫威,尤其是迪斯尼的搅和;同时也通过电影作品的成功,进一步快速完成原始积累,尽快地将漫威纳入麾下。
不过,兰斯却必须面临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