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思维,他的理念,很难以去认同安律师的行为。
事实上,
即使此时是在逃,是在跑,但安律师依旧咬着牙,眼睛微微泛红。
他只能选择逃,也只能选择跑,
如果是让冯四儿来选择的话,他也肯定认同自己的做法。
自己留下来,看似是问心无愧了,但两拨人一起被抓进笼子里,要杀要剐,就真的是操之于他人之手。
这是最不划算的选择,也是最亏本的选择,
做这个选择唯一的价值就在于可以满足于自己内心的“愧疚”感,而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怯懦。
所以安律师跑了,
无论冯四儿是否会被杀,
自己跑了,
至少还有一个报仇的希望!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
则是,
安律师看见了,
在那个狠女人身后,
整整齐齐地站着一排人,
是老板他们!
当你难以选择时,你可以甩锅啊!
甩锅给自家老板,不正是应该的么?
你让我来的,你让我参与的,现在出了这档子事儿,
这锅不甩给你,
甩给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