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仓库要搬回市区,市场部弄了新的一栋大楼,他们办公的都要从原来的地方搬到新楼那边去办公,我们的仓库就搬到那栋大楼的一楼和负一楼,就是地下室,看来,我这辈子和地下室有不解之缘。
对于覃寿笙那个怪胎自然是好消息,这么多天来,我终于知道晚上他住哪儿了,这家伙经常去红灯街去闯,认识了很多的发廊女,日久生情,凭着那张脸就可以打折,后来,渐渐发展到等那些发廊女收工后,他就拣个,二十块钱在发廊过夜。
听到可以搬仓库,覃寿笙如同被美军关押在关塔那摩的恐怖份子嫌疑犯即将被赦免般兴奋,市区那里是个花花世界啊,这边的发廊女都搞腻歪了,能换条红灯街挣扎那多开心呐。
我喜的是可以经常见到白洁了,回到繁华的地方了。忧的是,自从我一脚踢飞覃寿笙后,这家伙就一直想找个人换掉我,无奈这个破地方无人肯来,假如搬到市区,这个仓管的职位可成了香饽饽了,估计我的日子也不长了。
再说那个莫怀仁能让我好好活下去吗?记得某个高深莫测的同事对我说过,当然我以前在那个办公室呆久了的人精都是高深莫测的,他说中国的公司就是‘商业规律’加‘官场潜规则’的混合体。你要么向左,要么向右,总得选择一个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