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丛中。是天方夜谭里的市场,才会无意中发现奇珍异宝。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这只怎么样?”易先生又说。
“你看呢?”
“我外行。你喜欢就是了。”
“六克拉。不知道有没有毛病,我是看不出来。”
他们只管自己细声谈笑。她是内地学校出身,虽然广州开商埠最早,并不像香港的书院注重英文。她不得不说英语的时候总是声音极低。这印度老板见言语不大通,把生意经都免了。三言两语讲妥价钱,十一根大条子,明天送来,份量不足照补,多了找还。
只有一千零一夜里才有这样的事。用金子,也是天方夜谭里的事。
太快了她又有点担心。他们大概想不到出来得这么快。她从舞台经验上知道,就是台词占的时间最多。
“要他开个单子吧?”她说。想必明天总是预备派人来,送条子领货。
店主已经在开单据。戒指也脱下来还了他。
不免感到成交后的轻松,两人并坐着,都往后靠了